中铁四局市政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工程项目“会签制”
来源: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08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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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市政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关于在项目经理部(指挥部)实行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的意见》,在所属六安、襄樊火电厂、菏泽、合武、南京江心洲、十漫、安庆、三金潭、汉西等15个项目部实行“会签制”。一是明确会签权限。制定了项目部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制作了便于操作的表格,明确了管理干部任免、协作队伍选择使用、工程款决算、大额资金支付、材料采购、经营招待、大型机械经租等必须实行党政会签的事项。二是细化会签程序。项目部严格按照有关人员参与会审、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党政领导共同会签三个缺一不可的要求,明确经理和书记经办事项的会签程序,做到会审有记载、会签有凭证。三是力求工作实效。项目部在严格执行“会签制”的同时,还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在党政领导不在一个工点或其中一个外出不能马上办理会签手续的情况下,党政领导必须事先沟通,并及时办理追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