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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7年03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鑫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铅锌矿掘进(含探矿)、采供矿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新鑫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铅锌矿掘进(含探矿)、采供矿工程。

  2、招标项目编号:XXSCJG2017001。

  3、招标人:新鑫有限责任公司。

  4、资金来源:自筹。

  5、合同日期: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蒙古国东方省达西县乌兰矿。

  2、招标范围、规模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规模:新鑫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铅锌矿掘进(含探矿)、采供矿工程,包括885米水平及以上尚未施工的9#、1#、5#及2#矿体开拓、采准及切割工程量,其中,打眼40.30万米,爆破落矿220万吨,平巷掘进19.32万立方米,945~885米主斜坡道开拓1.10万立方米,风井延伸1730.93立方米等;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本次项目招标将以上所有工作内容作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蒙古国或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在人员、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应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从事地下矿山采矿、爆破与矿山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注册地在蒙古国境外的投标人中标,需2个月内在蒙古国注册全资子公司,具备在蒙古国独立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6个月内办理好地下采矿、爆破与井巷施工相关资质。

  3、投标人或其母公司最近三年内具备类似矿山相匹配的采掘工程业绩,累计井下采矿量达300万吨及以上。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不良记录。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无亏损。

  6、拟派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为矿业工程专业并担任矿山地下工程项目经理6年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7、未经招标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含在蒙古国注册的全资子公司);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27 日至2017年 3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销售),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中国境内投标人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6号楼中铁资源大厦7A层709室持本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书等资料副本购买招标文件;蒙古国境内投标人在蒙古国东方省达西县乌兰矿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等资料副本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3、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拟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一份给拟投标人参考;招标文件以书面文件为准。

  4、标前答疑会及踏勘场地(即现场勘察):开标前不集中组织开会答疑,具体事宜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如有必要,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自行对项目现场情况进行踏勘,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鑫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蒙古国东方省达西县乌兰矿

  联 系 人: 李航空 (15120088210;00976-88086158)

  孙黎鸣 (13810324233;010-8821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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