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集团公司巡察和审计发现的各项问题,2018年四季度以来,对集团公司移交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开展立案审查,在党纪条规的框架内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3人次,占比7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干部1人次,占比25%。
商贸公司党委、纪委在纪律审查过程中,深入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各项要求,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做到了以下“四个坚持”:一是坚持靠实责任。把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全面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同时,坚持挺纪在前,强化干部职工的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把“四种形态”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具体工作中。二是坚持强化监督。紧盯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健少数抓实再监督,常态化开展沟通交流、风险防控、备案监督和信访核查等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能力;提升发现苗头性问题的能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提醒、约谈和通报,切实做到了抓早抓小。三是坚持严肃查处。在处理好“大多数”这个关键问题的同时,对“极少数”严重违反党规党纪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责任人员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格线索排查起底,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并坚持通报批评等组织措施,切实强化震慑和警示效果。四是坚持后续跟踪。加大复核复查力度,充分发挥采信告知的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震慑作用。通过认真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和回访工作,教育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拾信心,对表现好、业绩突出的,该肯定的肯定,该使用的继续使用,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